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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法律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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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在没有合理合法的结论作为依据的前提下,业主拒绝支付物业费用的行为实际上并不被现行的法律所认可。
通常来说,只要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条款提供了相关的服务项目,那么业主便应该自觉地按期足额地缴纳相应的物业费用。
但是,倘若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所承诺的相应义务,那么业主则有权依法行使抗辩权,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业主可以以这个理由来拒绝支付物业费用。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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