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在离婚之后,不论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均与其原配毫无关系,并不纳入到夫妻共同负债范畴之内。 然而,如果债务源于婚姻存在期间,那么即使在离婚之后,它仍然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负债,其责任和义务不会因有无借款凭证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