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受国内大环境影响,现在已经没有《准生证》了,已改为《生育登记服务证》。 当然,这里必须明确《准生证》是无法异地办理,要在夫妻双其中一方的户籍地,相关计划生育部门进行办理。 《生育登记服务证》的办理承袭《准生证》的流程,夫妻双方生下第一胎和第二胎时,在怀孕前后; 必须在一方户籍地或居住地的乡或下辖村、街道或下辖居委会的卫生计划生育部门进行登记,无偿领取生育保健服务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条 国家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